关于核定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征收储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18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20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13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1

  • 发布日期:

    2021-06-18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060824406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1145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征收储备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1)BA31023020210065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征收储备项目

2、项目代码:31015142519547220211A3101003

3、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区长兴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前卫农场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沪崇府复【2021】31号)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长兴镇。东至G40公路,南至潘园公路,西至凤凰公路,北至光凤路

5、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1526.5平方米其中02-05地块用地面积2595㎡,02-06地块用地面积4742.502-07地块用地面积947㎡,02-08地块用地面积3242(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20917.97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11526.5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本次选址用于土地收储,规划设计详细要求待土地出让前另行核定。

、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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