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20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1〕13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060824406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崇发改〔2021〕14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征收储备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崇书(2021)BA31023020210065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崇明区长兴镇前卫农场开心农场02-05、02-06、02-07、02-08地块实施土地征收储备项目
2、项目代码:31015142519547220211A3101003
3、项目建设依据:《崇明区长兴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前卫农场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沪崇府复【2021】31号)
4、项目拟选位置:崇明区长兴镇。东至G40公路,南至潘园公路,西至凤凰公路,北至光凤路。
5、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1526.5平方米,其中02-05地块用地面积2595㎡,02-06地块用地面积4742.5㎡,02-07地块用地面积947㎡,02-08地块用地面积3242㎡(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20917.97平方米,具体以后续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0平方米,农用地11526.5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本次选址用于土地收储,规划设计详细要求待土地出让前另行核定。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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