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5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华腾牧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325239880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1)BG310230202100020),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崇明华腾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3.8万头标准化生态养猪场(新建)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城桥镇鳌山垦区。东至农田,南至鳌合路,西至机耕路,北至灌溉渠河。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2332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农业设施。
六、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12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8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463平方米。(具体以后续的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超过10米。
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1、该项目用地以使用设施农用地形式备案,初步确定涉及现状农用地123325平方米(其中耕地7614.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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