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由由东岛广场商业用房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2-2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1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1〕4号

  • 成文日期:

    2021-02-09

  • 发布日期:

    2021-02-26

上海由由东岛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20823813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1)DA31023020210010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由由东岛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由由东岛广场商业用房扩建工程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陈家镇。东至路港河,南至揽海路,西至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11号地块,北至迎海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79972.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本次新增900平方米,新增后总建筑面积70337.1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本次新增900平方米,新增后总计容面积51677.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65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45.4%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基地主要出入口:沿用现状出入口。

 7、停车位:新增5个停车位。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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