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崇明区陈家镇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2-26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120210001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变〔2021〕2号

  • 成文日期:

    2021-02-03

  • 发布日期:

    2021-02-26

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12723754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建〔2019〕134号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崇建(2019)FA310230201907982)。现因原设计开关站西侧开门位置处有一现状地下应急水源井及阀门井,埋深较深无法迁改,影响部分单体施工,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开关站、预留加药间、活性炭滤池(构筑物)位置调整。

2清水池(构筑物)尺寸标注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以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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