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有效发挥以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以提升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工作准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大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策依据、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财政信息等信息,统一对外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通过在网站上开设征地信息专栏、行政处罚案件专栏和公告栏等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项目公示和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求。截至目前,共在门户网站规划资源栏目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件、办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42

6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3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2279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有待深化。下一步,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政策解读发布形式有待多元化。聚焦新形势下规划资源工作的新特点、新亮点及新变化,积极做好宣传解读,并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分析、图文解读等形式,实现专业领域政策解读通俗化,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