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31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020210002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乡〔2020〕6号

  • 成文日期:

    2020-12-10

  • 发布日期:

    2020-12-31

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1204235206《上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本次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已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此次项目使用土地为自有土地,用地权属201200012163与申请主体一致,建设内容相符。现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沪崇乡(2020)GA310230202000039),核定内容及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

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8357.6平方米。

3、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崇明区竖新镇,东至三中路泯沟,南至道路,西至30中,北至廊道

4、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5、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6、总建筑面积:8744平方米。

7、计容建筑面积13284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1.59

9、建筑高度:9.95米。

10、绿地率:35%,区域内统筹。

11、基地主要出入口:东南角、西北角分别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一处,东侧西侧共开设人行出入口5处。

12、停车位:83个,区域内统筹。

本文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用于土地首次登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内申请开工放样复验,建设项目逾期的应提前三十天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需变更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十天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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