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崇明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0-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020200041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变〔2020〕3号

  • 成文日期:

    2020-10-15

  • 发布日期:

    2020-10-3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你单位填报的2020100923233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0〕2号文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崇方(2020)DA310230202000035。现因部分建筑单体功能性需求进行优化调整,你(单位)申请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13#楼(国际交流中心)调整为16#楼(国际交流中心);

2、15#楼(实训中心)、16#楼(职工宿舍)、17#楼(医务中心)调整为:13#楼(实训楼A楼)、15#楼(实训楼B楼)。34#楼(地下车库)部分地下建筑面积调整至16#楼地下部分;总地下建筑面积减少约3100平方米。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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