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02020004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变〔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你单位填报的2020100923233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0〕2号)文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崇方(2020)DA310230202000035)。现因部分建筑单体功能性需求进行优化调整,你(单位)申请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原13#楼(国际交流中心)调整为16#楼(国际交流中心);
2、原15#楼(实训中心)、16#楼(职工宿舍)、17#楼(医务中心)调整为:13#楼(实训楼A楼)、15#楼(实训楼B楼)。34#楼(地下车库)部分地下建筑面积调整至16#楼地下部分;总地下建筑面积减少约3100平方米。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