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崇明国际菊花生态产业园(设施农用地)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30 00:00

  • 索引号:

    SY734548147020200039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0〕9号

  • 成文日期:

    2020-09-25

  • 发布日期:

    2020-09-30

上海崇明联扶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0924231930号《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崇意(2020)BG310230202000127,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崇明国际菊花生态产业园(设施农用地)

   二、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港沿镇鲁玙村13队

   三、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266.7平方米

   四、规划用地性质:设施农业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设施农用地

   六、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26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66.7平方米。

   七、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容积率:1.0以下

2、建筑密度: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八、用地预审意见

1、该项目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方式供地,初步确定涉及农用地6266.7平方米(其中耕地5249.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符合供地政策。

   九、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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