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东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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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020200038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方〔2020〕30号

  • 成文日期:

    2020-09-27

  • 发布日期:

    2020-09-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泰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092423193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崇方(2020)DA31023020200095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泰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东平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中心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崇明区建设镇。东至08-05地块,南至08-04地块,西至08-01地块,北至08-02地块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45808.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0843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16959.7平方米,地上既有建筑总面积13883.3平方米,无地下建筑面积

   七、计容建筑面积:29316.0平方米其中新建计容建筑面积15432.7平方米(包含既有建筑加装电梯104.4平方米,既有建筑计容建筑面积13883.3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上限:0.64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0.01%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18.0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轨道、交港、民航空管局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建筑退界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5、建筑间距: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规范控制。

6、基地主要出入口:规划南纬路设2处出入口(详见总图)。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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