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34548147020200028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建变〔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群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052622564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崇建(2017)FA3102302017417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生产工艺要求,你(单位)申请对部分建筑功能、高度、立面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检测车间、试制模具车间变更为办公楼,相应平面布局、外立面、高度予以调整;
2、办公楼变更为为综合研发楼,相应平面布局予以调整;
3、变电站、配电站外立面调整;
4、厂房平立面调整。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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