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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73454814702019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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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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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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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目标,按照2018年计划任务,积极开展了新市镇、乡村郊野单元等规划编制以及农民集中居住、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生态岛特色风貌塑造、乡村公园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
一、开展了新市镇、乡村郊野单元等规划编制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新市镇总规不仅切实推进了新市镇层面的“两规合一”,而且对上承接崇明2035总规各项宏观战略性目标的分解落实,对下指导规划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实施操作性规划的编制,还作为近期公共基础设施实施落地的行政审批依据,对完善我区规划体系,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导向作用有着重大的作用。今年,在2035总规的引领下,我局先后开展了城桥镇、陈家镇、东平镇、新河镇、横沙乡新市镇总规的编制工作。2018年9月27日东平镇总规已经市政府同意批复,陈家镇、城桥镇总规审批成果已于8月报送至市局待最后的批复,新河镇、横沙乡总规已进入审批阶段,预计审批成果在年底报送市局。同时,根据特色小镇及体育小镇的发展需求,启动了堡镇和绿华·明珠湖地区的总规编制工作,目前仍在前期研究评估阶段。二是积极落实乡村规划编制任务,指导乡村有序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直至目前,指导港沿镇开展了上海市乡村振兴精品村—园艺村村庄规划编制,三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等,后续我局还将指导全区15个乡镇(除东平、新海两个农场镇)开展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崇明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规划引领作用。
(二)2019年工作打算
继续加强规划指导,推进崇明区新市镇总体规划,指导乡村有序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规划指导,积极推进崇明区新市镇总体规划,指导乡村有序开展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新河镇、横沙乡新市镇总规的编制工作,开展堡镇、绿华镇新市镇总规编制。继续指导全区15个乡镇(除东平、新海两个农场镇)开展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崇明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规划引领作用。
二、农民集中居住工作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环境质量,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我局积极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一是因地制宜,完善政策。于2018年2月出台了《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崇府规﹝2018﹞2号),加强和规范了我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为推进本区的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加强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了农民集中居住政策培训,对乡镇分管领导、村镇建设部门负责人和先行启动乡镇的村居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编制了农民集中居住政策汇编,将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涉及的市、区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发放至各职能部门、乡镇和村居,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三是精益求精,优化设计方案。我局在各乡镇形成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中期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按照有序布局、相对集中和错落有致等原则,指导各乡镇对方案进行深化细化。四是积极推进,加快施工建设。以“完成一个开展一个的模式”,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建设,2018年7月23日,竖新镇、建设镇、中兴镇和新河镇4个乡镇的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我区农民集中居住推进工作首批先行实施的乡镇。目前竖新镇和建设镇已于2018年8月中旬启动独幢民居样板房建设,中兴镇和新河镇已于2018年9月启动独幢民居样板房建设。
(二)2019年工作打算
由于《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市39号文)的完善文件尚未出台,我区农民集中居住推进工作缺乏市级政策支撑,后续工作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为确保此项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结合四个先行乡镇的前期实践探索,继续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行。
三、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为释放建设用地空间,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各项开发建设,开展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贯彻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的要求,全面实施“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基本策略,根据市规土局要求,2018年我区“198”区域减量化任务为70公顷,我局按照各乡镇“198”区域的存量比例分解下达了各乡镇的减量化任务,积极指导各乡镇对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块进行立项,督促各乡镇对已立项的减量化的项目进行整理复垦及验收确认,对减量化土壤场地进行调查评估。截止目前,已完成市局下达的70公顷立项任务和2014年以来减量化已确认验收地块的土壤场地调查评估。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市级生态廊道建设,区农委会同我局对涉及我区市级生态廊道区域内“198”项目进行排摸和梳理,共涉及地块126个,面积1830.38亩。
(二)2019年工作打算
积极推进2019年度减量化项目立项工作,根据市局下达2019年减量化计划任务,重点结合市级廊道区域内“198”、农民宅基地集中等工作推进减量化任务的落实,并做好减量化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确认工作。
四、生态岛特色风貌塑造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规划建设导则》编制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针对规划建设标准不够统一、现行标准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等问题,2016年底,我局积极配合市规土局及区政府共同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规划建设导则》编制工作,历时近一年半,经过漫长的调研和意见征询等工作,终于2018年5月1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规土局联合区政府正式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规划建设导则》。二是组织编制《崇明建筑风貌设计指引》。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引导,强化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我局积极开展了《崇明建筑风貌设计指引》的研究,从建筑风格、屋顶形式、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细部设计等多方面对乡村建筑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引导。目前初步成果已完成,后续将加强与设计团队成员对接,进一步完善研究成果。
(二)2019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区总规划师、总建筑师、总景观师和总工程师在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并同区总建筑师一起对建筑的现代性、尺度关系、立面材料及空间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崇明建筑风貌指引》。
五、乡村公园建设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活、生产、生态格局,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着力推进港西乡村公园规划建设工作。港西乡村公园规划编制工作自2017年2月起,经多次汇报、专家评审和不断细化完善形成了最终成果,并于2018年9月报批,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同时,港西乡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7月份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建书批复,目前已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和开展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投标,拟于年底启动部分项目建设。
(二)2019年工作打算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乡村公园项目建设工作。
六、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一)2018年推进完成情况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支撑。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土地底线”,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耕地质量基本优良。2017年崇明区与上海市政府就2017-2020耕地保护目标签订责任书,即“土地底线”,要求我区到2020年底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9.95万亩,基于此我局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区18个乡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79块),界桩(1018个)开展了巡查、维护等工作,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同时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耕地质量检测工作、2017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考核的自查、自评等工作,保证了耕地的质量,相关成果已于2018年5月提交至市规土局。二是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实现耕地占卜平衡以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18年,在对18个乡镇开展梳理排摸、挖掘调查分析土地整理复垦潜力的基础上,将土地整理复垦任务下达至各乡镇,目前已完成新增耕地确认面积145.84公顷,实得93.69公顷。
(二)2019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挖掘潜力,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要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指示,做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和验收确认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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