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40019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4〕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8-14
发布日期:
2024-08-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沪崇绿容〔2024〕74号文《关于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滩涂生态环境,促进生物多样性,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你局关于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区域为上海市崇明区崇启大桥至六滧港一线海塘外侧滩涂区域。西起崇启大桥、东至六滧港、南至一线海塘大堤、北至上海-江苏省分界线。实施范围总面积4975.72公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互花米草除治总面积约4408公顷,包括刈割+围淹、刈割+翻耕深埋、刈割+管袋覆盖遮阴、刈割+挖根清除等内容;新建围堰153.31千米,临时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监测,后期围堰拆除及滩面恢复等。
五、请你单位根据《关于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实施方案评估报告》有关结论和建议,进一步细化施工方案,加强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管,做好全过程监测评估。
六、项目法人: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
接文后,请办妥相关手续后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