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40002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3-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城府〔2024〕8号文《关于申报城桥镇北门路(东门路-影剧院)美丽街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调整报告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曾以沪崇发改〔2021〕207号批准城桥镇北门路美丽街区建设工程,鉴于该项目与北门新村美丽家园改造项目统筹推进等因素,原则同意调整城桥镇北门路美丽街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安装有机玻璃发光字2500个(包括电线4600米,继电器140只,配电箱140只,空气开关140只),台阶翻新620平方米,装饰铝格栅45平方米等。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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