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30008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3〕113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发布日期:
2023-05-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竖府〔2023〕12号文《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关于竖新镇大新生态市集维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竖新镇大新生态市集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镇关于大新生态市集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内容:屋顶防水2810平方米,主体修缮、摊位改造1767.46平方米,过道及商铺修缮1011.12平方米,及公厕修缮、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广告招牌等。
四、项目法人为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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