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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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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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以来,我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梳理编制行政许可清单,工作上做到权责有单可查、政府照单履职;践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思路,推行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我委认真梳理国家、市级最新政策,抓紧学习消化,及时完成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认真编制完成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并做好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我委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均为免费办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方面我区投资审批信息已全部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海子平台”,并与国家发改委、市级部门实现联网,便于信息同享、监督管理。通过积极引导项目建设单位熟悉网上申报流程,逐步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化处理,投资项目审批进度在区发改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开,方便投资单位及时查询项目审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批办理效率,不断提升生态岛建设投资环境2022年共办理3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方面,根据《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我委对新建项目(非工业)建成投产后(改扩建项目计算增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依申请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共实施节能能审项目1个,无节能验收项目。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委在前期出台我区政府投资项目“1+8”管理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出台《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操作细则》(沪崇发改〔2022〕197号)。推动投资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在事前事中事后操作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事前分类监管”、“事中强化线上线下双监管”以及“区级重点项目分级监管”等规定。此外,对已开展节能审查的在建项目,持续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督查企业及时准备节能验收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好节能验收相关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按照《上海市信用分类监管重点领域工作安排》,我区各牵头部门在纳税、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税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的同时,创新两项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城市管理领域案件信息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崇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按照城管执法案件信息的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分为轻微、较严重、特定严重三个失信等级。二是光伏建设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崇明区光伏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光伏建设企业按照信用状况分为A、B、C三个等级,实施不同的激励奖惩措施,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项目备案方面对于实施备案制的项目,按照《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需通过在线平台申报,再将备案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即可,项目备案表也可由企业自行网上打印。针对这一情况,我委及时掌握备案流程,熟悉操作界面,耐心解答企业在网上自行申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监督制约情况

2022年我委出台《崇明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沪崇发改〔2022〕195号),要求我委相关科室落实执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 2017年2月1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施行后,区发展改革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寓管于服、科学高效,实现项目信息在线报备和监测全覆盖,已开工项目现场核查常态化。我委核准及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包括在线监测、现场核查、行政检查和处罚三方面内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阶段,我委将围绕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动我委职能实际和我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深层次推进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一是及时承接落实改革事项。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审批权限下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转变职能,做好审批权限下放接管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学习,尽快明确办理流程和工作事项,确保了各类下放审批事项接管顺利运行流畅。二是大力提升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相关办事指南。围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探索开展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减少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落实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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