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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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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16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7日,《崇明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崇明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被崇明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载。公示阶段,页面浏览量共计72次,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3年3月3日,我委组织召开《崇明区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企业代表等共8名。会上,代表们就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提升要素保障服务、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工作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共提出意见13条。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加强企业服务力度方面
主要意见:对标世行BEE指标体系,在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报装、劳动就业、获取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纳税、办理破产等八个方面要进一步强化要素供给,为市场主体打造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力度。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高效能提升“暖心服务”。深化“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做实做强崇明企业专属网页、设置“办事不成”反映窗口、开展“律企同行”法治体检,打造崇明企业服务升级版,持续释放“崇明温度”,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高水平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部门统筹力度,推动政府审批和管理服务更加高效协同,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做实区审批审查中心,丰富信用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
(二)关于提升要素保障力度方面
主要意见:有些处罚决定在上海其它区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免予处罚,但在本区却予以处罚;部分处罚决定与实际社会危害性相比,处罚力度较大,背离了罪责罚相适应原则。
采纳情况:采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完善行政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纳入、移出清单条件和程序,充分衔接和有效统筹环保信用评价、绿色金融等相关政策制度。不断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拓展新技术应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进一步推行审慎包容监管,制定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引导市场主体矫正轻微违法行为。
(三)关于加强营商环境特色工作方面
主要意见:市政府印发的市级行动方案中,主要包括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支持重点区域创新引领三块内容,包含了多项市级部门的特色亮点工作,建议加强区级营商环境特色工作的总结提炼。
采纳情况:采纳。在区级方案中,我们考虑两个“动作”的落实推进。一是注重高质量落实“规定动作”。在重点领域改革、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方面,精准对接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把各项任务举措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不变形、不走样。二是注重高标准推进“自选动作”。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创新,推出17项特色工作,如“兴税小明”品牌建设、开设“致和·劳动法律诊所”、落实“一商会一专员”金融服务机制等,持续提升崇明营商环境品牌度。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