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30001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崇生态企业〔2023〕5号文《关于团城公路(鼓浪屿路~江帆路、宝岛路~淡云路)年度日常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对已建道路的日常管理工作,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关于团城公路(鼓浪屿路~江帆路、宝岛路~淡云路)年度日常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内容:实施道路维修、保洁,桥梁维护,绿化修剪、保洁,附属设施的清洗保洁等。养护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底。
请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