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30000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新府〔2022〕98号文《关于报送崇明区新海卫生服务中心临时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居民就医需求,顺利推进新海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工程,原则同意你镇关于新海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医疗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内容:将新海幼儿园改造后作为临时行政和防保科,建筑面积1215.74平方米,原发热门诊和肛肠门诊改造后作为临时医疗点,建筑面积494.44平方米,原健康小屋改造后作为发热哨点,建筑面积57.08平方米,具体包括:室内装修,配套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
四、项目法人: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接文后,请办妥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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