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31 08:58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1-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一、总体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具体指导下,全委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一是做好各类规划报告的主动公开。比如,在“政府工作报告-专题报告”专栏主动公开崇明区上个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个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二是开展价格监测。做好部分农资价格行情和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的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共受理申请2件,本年度予以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抓标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把准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把准公开时间。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员配置,并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2022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创新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还不全面,工作力度不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发展改革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提高政府决策事项安排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面向群众在委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征集群众意见,充分体现民智民意,贴近群众和企业需求。对于征集到的项目建议、助企纾困政策制定累计达到41条,并及时进行分析论证,符合实事立项原则的建议经综合平衡后将予以采纳,对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结合平时工作,逐步加以改进。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