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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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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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11-04

2022年,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不断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本委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以此为契机,把依法行政工作拓展到各职能科室,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而形成“上级对下级监察、下级对上级负责”的互动机制,为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委年度重点工作和节点计划,强化部署,明确责任,推进落实。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为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观念和能力,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学习培训。年初,委党组专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法重点。根据区发改委管理职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委班子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委班子领导的法制意识。在抓好本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我委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发改委网站完善公布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法规透明度。


三、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1.做好审批改革衔接落实工作。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将审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承诺严格按照国务院以及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有关决定的内容,对于国务院和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进行审批;对于调整的行政审批,按调整后的方式予以审批;对于下放至我委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学习,认真梳理,研究审批流程,不断进行完善,认真做好相关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2.规范行政服务管理。对照新出台的行政审批事项,更新相关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告知单,优化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认真对照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予以重新梳理,编制发布新的行政权力目录,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细化业务操作和办理流程,规范行政服务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管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严格执行申请接收管理办法,并建立窗口服务评价机制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3.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市级投资审批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审批、核准一般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而我委为改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质量,已将由我委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备案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完善监督检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重大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度财政性建设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地区投资项目计划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启动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的成熟度;规范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项目;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稽察和项目后评估,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和效益。通过完善项目管理,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完善信息公开正常化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和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务网、党务公开网、党务公开栏和会议纪要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发展改革领域相关动态信息,确保党员群众知情权。通过多种渠道的信息公开规范工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使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今年,区发展改革委无行政执法案卷、无行政诉讼。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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