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20000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1-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长府〔2021〕91号文《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潘石等村水系调整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潘石等村水系调整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影响,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原则同意你镇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内容:在潘石、团结、建新等3个村敷设DN200~DN315UPVC管1775.1米,建设倒虹吸545米,检查井108座,一体化提升泵站2座拆除后安装等。
四、项目法人为上海长兴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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