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10022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1〕307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堡府〔2021〕61号文《关于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堡镇政务服务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原则同意你镇关于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房屋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内容:将堡镇工农路108弄82号-108号房屋装修后作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筑面积1136.87平方米,设置服务大厅、档案室、劳动关系调解室等,具体包括:房屋布局调整、室内装修,停车棚、场地改造、围墙等室外工程,配套完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安装工程。
接文后,请办妥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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