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10023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1〕313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09-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绿府〔2021〕45号文《关于2021年绿华镇华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原则同意你镇关于华星村2021年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
二、建设内容:实施绿华镇华星村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具体包括:1、硬质铺装工程。道路白改黑7521平方米,老石板碎拼铺地165平方米,木平台155平方米,老砖铺地140平方米,台阶5平方米。2、水系环境提升工程。木桥2座,水桥18个,毛石驳岸70米,临河平台60平方米、栏杆10米,杉木桩驳岸700米。3、景观小品工程。设置廊架1个,坐凳16米,A型矮墙550米,B型矮墙450米,LOGO墙5米,木栏杆15米。4、民宅风貌提升。房屋风貌提升40户,副房风貌提升40户,墙绘800平方米。5、乡村振兴文化宣传工程。党建宣传栏30米,入村景观LOGO墙1个,标志标牌工程1项。6、绿化提升工程。聚集区北侧河道绿化提升4600平方米,民宅聚集区中心水系绿化1700平方米,民宅聚集区公共绿化4100平方米,睦邻点公共绿化提升4500平方米,乡村公共节点绿化提升4500平方米。(以上项目在原有用地范围内,如有新增用地需办理规划及用地手续)
三、项目法人: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结合绿华镇郊野单元规划,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根据基本建设要求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办妥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