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10013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1〕190号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乡沪崇横府〔2021〕48号文《关于横沙乡永胜村等3个村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方便居民出行,原则同意你乡关于永胜村等3个村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内容:对永胜村、江海村、新永村原有白色路面道路改造为沥青路面,长度约2.28公里,宽度2~3.5米及附属工程。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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