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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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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沪崇发改公告〔2020〕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0年11月中旬组织召开本区区域性电动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代表3名,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区消保委3名,区总工会1名,区司法局1名,区交通委1名,区亚通公司1名,区属出租汽车驾驶员1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1名,共计15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委托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保委)受理报名和随机选取确定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3名时,委托区消保委推荐产生。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报名推荐,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有关专业协会推荐,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三、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对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
四、消费者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报名登记表,可在崇明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hcm.gov.cn)。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10月15日至10月2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至区消保委。邮寄地址: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588号南楼二楼(区消保委吴晓洲),邮编:202150。
2、10月15日至10月21日下午17:00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图片或扫描件一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邮箱地址:13501663048@139.com
五、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候选人员若干,委托区消保委在受理听证会参加人报名的同时随机抽选产生。新闻媒体代表1名,由上海市崇明区融媒体中心推荐产生。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区域性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报名登记表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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