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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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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沪发改规范[2020]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0]112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一、关于《2016版扶持办法》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在本区范围内建设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产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请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发改委能源管理科,过期将不再受理《2016版扶持办法》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16版)
2、项目备案文件
3、项目纳入上海市年度规模的文件
4、并网验收意见单
二、关于《2020年版扶持办法》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在本区范围内建设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投产发电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请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区发改委能源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20版)
2、项目备案文件
3、项目纳入上海市年度规模的文件
4、单位承诺文件
5、并网验收意见单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
2、个人光伏项目由电力公司打捆申报,居民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附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宋陈 联系电话:59619696
地址: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商务中心2号楼10楼10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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