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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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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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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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28

2016年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cmfgw@126.com,联系电话:69695869。
    一、概述
    推进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具体指导下,全委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达到较高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6年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项目管理类信息15条,占0.9%;能源管理类信息23条,占1.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1%;业务类信息1272条,占77%;其他类信息67条,占4%。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针对《条例》第九、十条以及《若干意见》的重点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6年,根据《条例》、《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以加大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项目审批方面,2016年我委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情况公开为抓手,加强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力度。目前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影响安全稳定和针对特定群体的项目外,基本做到上网主动公开。在职能方面,公开了我委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以及我委领导的分管工作、简历和照片。在规划计划方面,公开了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及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在重点建设项目方面,公开了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在物价监管方面,公开了涉及民生方面和信息,如涉及民生的57种农副产品每日价格动态信息,每月二手房和房屋租赁价格,本县价格动态监测情况;在收费方面:对部分涉农价格行情、粮油收购价格、公园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公益服务的价格。提高市场经济与百姓密切相关价格信息知晓度,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提高行政审批事项透明度。一是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我委网站上公开。二是全面推进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政务外网,项目备案实现了与市级部门的互联互通。三是为便于公众了解审批进程,在网上公开审批办理情况,以便于查询。
    3、加强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公示和结果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委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透明度,在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公示的同时,我委十分重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和节能评估、审查信息的公开,2016年,在项目结果公开方面,明确了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公开的要件,规范了公开的内容,做到了需要让社会知晓的,特别是涉及民生类、基础设施类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发布。2016年公开了项目525件,其中审批类类433件、核准类13件,备案类79件,节能登记审查项目27个均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信息主要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崇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公开专栏)、崇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广播电台、崇明报、档案局(馆)场所查阅、行政服务中心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以信函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均按照《条例》和《规定》期限答复2件,无一件因依信息公开顺延答复现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形式、类别不丰富。在所公开的信息中,有的只注重本委动态信息、便民信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等,而办事类信息公开和百姓互动信息尚未开通。
    (二)信息公开需进一步规范。按照规定,每条政务信息应当包含索取号、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等内容。但部分单位项目填写不全,比较普遍的是缺少“生成日期”、“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等三项。且上传信息的标题、字体、颜色、行距、大小、页面设置等未按照相关格式要求进行,有个别信息只有正文内容,没有附件。
    (三)网站版面设置需优化。本委网站版面设置不全,跟不上信息化时代发展步伐,只有单一的常规性信息,暂无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的便民信息公开沟通平台,如微信、微博等公众互动功能。
    六、改进措施
    我委在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1、加强操作人员业务学习;2、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51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申诉数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收取费用总数
/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递送费
 
4.复制费(纸张)
 
5.复制费(光盘)
 
6.复制费(软盘)
 
7.其它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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