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3-3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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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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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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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财务会计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现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6〕12号),望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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