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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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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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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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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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崇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25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依法规范组织财政收入,推动税费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健全财税部门协同治税机制,加强重点税源动态跟踪和预研预判,确保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2025年累计完成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0.7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将财税法治培训延伸至基层,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和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国库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专题培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依法组织收入、依法管理资金资产的能力。

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绩效管理,推动财政支出更加规范透明。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完善局内议事决策、“三重一大”、资金资产管理等12项内部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建立新增支出“五做五不做”审慎评估机制,从源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年度工作方案,确立“双组长”推进机制,全年完成成本绩效分析项目79个,涉及金额40.31亿元,综合降本率12%。全面落实“镇(乡)财区管”改革,构建“预算共编、区级审核、执行监控”闭环管理体系,提升了基层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是健全财政监管与执法体系,推动财会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扎实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按照“随机+重点”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区管企业开展检查,以查促改,规范会计核算。深入贯彻落实本市推行涉企“检查码”要求,主动对接市级部门解决操作问题,完成年度检查计划制定与公示,并同步修订相应内控制度,确保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组织人员参加2025年度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5人顺利通过,为严明执法提供了人员保障。配合纪检、民政等部门开展重点领域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牵头开展乡村振兴等领域资金监管。全年按时办理信访及12345市民热线事项66件,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动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坚实。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监测。健全国库资金和暂付款管理制度,保障库款安全高效运行。将金融风险防范制度提级融入区委国安委制度体系,依托区金融安全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第三方财务管理公司”风险专项整治,持续排查处置非法集资线索。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由我局制定的《崇明区关于促进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开展评估,扎实调研并推进修订,强化政策法治保障。

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在领导班子层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财政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系统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统计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在干部层面,将法治理论与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邀请科室负责人专题授课,并扩大至乡镇财政干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观看警示片、参观保密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保密法》专项宣传。全年累计组织全区财政系统集中培训3次、预算编制专题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静同志作为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主持相关学习研讨9次,带头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教材,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主持修订完善局内“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研究制定规范预算执行监控管理、财政专管员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规程,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审核,确保班子决策程序与内容合法合规。三是抓实依法理财。将依法行政要求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推进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牵头推动规范购买服务专项行动、成本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年度重点工作,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普法责任。结合预算编制、资产管理、财会监督、党内主题教育等工作要求谋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财政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向预算单位、向基层乡镇延伸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标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的前瞻性有待加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在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工具组合优化财源结构、培育新增长点方面的创新性举措不够多,运用法治思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全过程财政监督管理机制有待深化。对标“纵深推进改革”要求,在压实“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特别是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应用、跨部门协同监督等方面,机制衔接和统筹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基层财政法治实践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乡镇财政干部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专业能力与新时期财政改革和监管要求相比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锤炼。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展“九五普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发挥法治参谋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和“三重一大”程序,持续提高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与法律事务处理,切实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对领导班子决策合规性的支撑保障。

二是持续强化财政风险防控,筑牢安全法治防线。围绕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强化对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金融协作等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依法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职责,持续做好风险排查整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是着力提升基层依法理财能力,推动法治实践下沉。以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和巩固组团联系服务乡镇制度等为契机,全面推行财政管理“一线工作法”。推动财政资源在一线配置、财政绩效在一线检验、财政风险在一线防范,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风险提示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区财政干部“精算、精准、精管”的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深化财政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检查码”等规范执法工具的应用监管。加强财政执法与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法治监督体系。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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