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第二季度扶持公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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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11-24

2023年第二季度崇明区财政局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

根据崇明区财政局[2021]38号文件规定,拟同意下列12家小微企业享受区财政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享受期限:2023年4月起至2024年3月止。现予以公示:


序号

小微企业名称

1

上海乐帕来科技有限公司

2

上海金忆德贸易有限公司

3

上海诗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上海淼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5

上海逐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上海诺金活性炭有限公司

7

上海淼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置谷企业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9

德刘(上海)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10

上海缕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1

汉诺危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2

上海原典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顾老师 69617057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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