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督〔2019〕50号)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会计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与会计监督检查小组,在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对上海火虎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上海海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等30家代理记账机构和上海瀛勋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2018年度会计执业质量的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总体执业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以及资金、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准则制度执行;二是个别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存在账外资产;三是个别单位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不规范;四是部分单位内控制度缺失或未按内控制度执行;五是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不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整改。
特此公告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