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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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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1-01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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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市局《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检[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会计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与会计监督检查小组,在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对上海汇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思驹财务咨询事务所等29家代理记账机构和上海崇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崇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等1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2017年度会计执业质量的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总体执业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以及资金、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二是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三是个别单位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不规范;四是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不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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