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接受区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三)完成上海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四)协助区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组织指导区县调查的相关业务工作;
(六)负责查处调查队所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上海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统计局崇明调查队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管理调查队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调查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调查队财务和财产;负责查处调查队所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电话:59611016
(二)综合科
主要职责: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和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电话:59617416
(三)农业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以及其他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调查。搜集渔业、林业等有关统计信息。
电话:59622309
(四)住户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城镇、农村住户调查。包括城镇、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
电话:59613574
(五)企业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的价格调查;承担规模以下有关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组织开展区县、乡镇社会经济情况统计和监测调查。
电话:59620087
(六)专项调查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并完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统计调查以及社情民意专项调查。
电话:5962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