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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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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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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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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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大部门主要职能:
  1.每年召开人代会,审查“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其他重要事项;
  2.至少两个月内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每年不低于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3.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等监督活动;
  4.开展代表培训工作;
  5.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6.做好与市人大的联动工作。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是包括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部一家预算单位的收支计划,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崇明县人大办部门预算是包括人大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2016年,人大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23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3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02.96万元;项目支出1636.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行政运行”科目512.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46.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 “人大会议”科目1299.44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等会议支出。
  4.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科目90.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等费用支出。
  5.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9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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