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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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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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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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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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红十字会法律法规、条例,按照红十字宗旨、原则、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指导本区域内镇(乡)、居(村)委、学校等基层红十字会和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2.贯彻实施上海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本地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本县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工作,依法发展会员、组建志愿工作者队伍并开展志愿服务。
  3.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依法募集物资和款项,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4.负责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开展“千万人帮万家”等人道救助,实施各项救助项目,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及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
  5.组织实施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组建社区救护队,普及卫生救护、逃生避险和防灾、防病知识,提高市民在突发事件和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6开展红十字关爱进社区各项工作,负责管理红十字服务站。
  7.开展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开展自愿捐献遗体宣传、组织、登记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关怀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工作。
  8.培养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负责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少儿学生保障的缴费、统计、审核、给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崇明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是包括红十字会本部及下属崇明县红十字事务中心1家(事业)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2016年,崇明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4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60.02万元;项目支出25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科目13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2.21万元,津贴补贴56.74万元,奖金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55万元,临时工工资14.4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71.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19.54万元,现场急救培训、救助基金筹资、宣传等专项支出251.63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6.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福利等费用0.33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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