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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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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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6-02-18

  2016年崇明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72万元,主要用于4辆黄标车更新,同比增加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颁布的车辆管理办法,十年以上的黄标车不能进市区参与办案。我院现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警车12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燃料、过路过桥费等,同比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标准上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协助办案等,同比下降30万元,主要参照上年度接待费用,各类接待活动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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