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政府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上海市崇明县建筑事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前期部、合同部、工程部、财务部。
崇明建筑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是包括崇明建筑事务中心本部一家预算单位的收支计划,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上海市崇明县建筑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3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55.73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2.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科目224.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以及事业运转支出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3.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13.5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