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辖区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巡查、立案;负责案件派单调度、督办核查;负责对辖区内处置部门的工作效能进行督察、考核;指挥协调相关执法管理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处置等工作;负责网格监督员日常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受理、处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承担应急突发事件的相关事务工作。
二、崇明县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是包括中心本部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事业单位1家,为崇明县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82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27.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179.77万元;项目支出6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1810.6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以及信息系统运维、案件托底处置等。
2.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17.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