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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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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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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宝良
各位代表:
我受崇明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岛建设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1.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着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详细报告新预算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的重点事项,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财政政策,自觉接受监督,将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二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编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规定将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2.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网络和财务会计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本。二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成长。三是统筹财政资金安排,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果。2015年,县本级据实安排教育、科学技术、农业、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六项重点支出56.53亿元,同比增长0.92%。其中,教育等五项重点支出同比均为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下降22.80%,主要是根据《关于提前告知2016年市与区县财力结算指标相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预﹝2015﹞159号),2015年县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4.20亿元列入2016年上解支出,相应减少本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符合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同时,清理收回并重新安排当年部门结余资金10.68亿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增支和基本建设还本付息;盘活部门预算历年结余资金7.31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高压线路跨线居民安置工程、景观廊道建设等。
3.优化财政支出安排,提升生态建设品质和居民幸福感。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5年,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88.51亿元,同比增长11.27%,保障了各项民生支出需要。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对教育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完善村居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食品监管保障力度,落实市场检查属地化管理。积极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是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使生态岛建设成果惠及群众。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等水环境治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构建宜居环境。推动多旅融合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4.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一是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对于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的,相应核减该单位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覆盖率达74.10%,较上年提高25.60个百分点;绩效跟踪扩围增面,从县本级项目扩展到财政支出政策并延伸至乡镇,全县绩效评价、绩效跟踪资金总量达21.02亿元,同比增长50.72%;实施2016年规划经费绩效前评审,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均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深化“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2015年,市政府债券转贷崇明资金35亿元,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以及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本金。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强化内控管理,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加强培训和考核,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二)201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本县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800.88万元,为预算的98%,比2014年(下同)同口径增长12.20%(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8127.92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0000万元[1]、调入资金89029.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62万元,全县可以安排使用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797550.66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79755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1%。一是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4755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6%,增长28.01%。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388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5%,增长17%;上解支出23660.9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0000万元。二是乡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9.6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928127.92万元,为预算的106.54%,增长10.31%,具体组成为:体制补助收入106184.28万元,加上中央专款、诉讼费收入等专项补助收入45991.83万元,其他补助56880.14万元,以及市对本县公共财政转移支付719071.67万元。
(1)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800.88万元,为预算的98%。具体情况如下:
增值税165543.60万元,为预算的98.09%;
营业税181261.78万元,为预算的95.80%;
企业所得税59238.03万元,为预算的100.15%;
个人所得税47351.41万元,为预算的96.80%;
城市维护建设税13713.57万元,为预算的99.81%;
房产税7158.99万元,为预算的102.36%;
印花税5860.80万元,为预算的95.39%;
城镇土地使用税759.14万元,为预算的108.14%;
土地增值税6833.35万元,为预算的80.39%,主要是经清算,土地增值税退税增加;
车船税2948.50万元,为预算的113.40%,主要是车辆、船舶保有量增加;
耕地占用税1452.54万元,为预算的64.41%,主要是本县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数量减少;
契税15308.23万元,为预算的101.86%;
非税收入42370.94万元,为预算的108.64%,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级调库)增长高于预期。
(2)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65271.22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38734.4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0400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7%,比上年(下同)增长13.35%。主要用于“教育内涵发展”建设4704万元,新建上海实验学校东滩附属学校21280万元,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建设资金3800万元,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作业本、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免费午餐等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25008.5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5028.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9%,增长34.23%。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0000万元,以及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科技载体建设、科普经费、政务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增加7000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109204.3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5068.7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5427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8.04%,增长49.17%。主要用于公益林土地流转费16518.46万元、县级支农政策扶持资金14619万元、公益林养护费12770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8948万元、“美丽乡村”建设6406万元,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小河道养护、城镇管网设施养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6”社区治理村居转移支付增加6819.9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增加6406万元、生态农业扶持资金增加4800万元(冲减历年暂付)、转列公共预算的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新增安排支出4803万元、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增加4565.82万元、县级支农政策扶持资金增加1744.38万元,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堡镇水厂东平地区联网工程建设1500万元、崇明本岛供水管网改建工程500万元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26.3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244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6%,增长14.78%。主要用于2015年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暨世界杯赛、生态绿道建设、文化资源配送、全民健身经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经费、文化宣传及活动经费、广播电视专用设备购置、新城文化三馆经费、社区文体团队扶持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生态绿道建设经费493万元,社区文化体育健身团队扶持经费增加300万元,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学宫西轴线布展项目360万元、学宫整体油漆维修项目200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45.47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2299.08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49244.55万元,完成预算的71.33%,下降22.80%。主要用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3000万元、“万千百人”就业项目27882.25万元,以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优抚、救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5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级统筹,县财政次年上解,相应减少2015年支出42013.39万元等。剔除该上解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4.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471.8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3492.88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2796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5%,增长15.80%。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300万元、公立医院专项补贴13295万元、计划生育奖扶资金13271.64万元、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预防保健、城乡医疗救助、食品和药品监督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880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34854.4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0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3685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9%,增长18.50%。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0500万元,饮用水源地整治、环境评价技术评估、医疗废物运转处置、生态网络评估及运行监测、东平镇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8000万元,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东滩生态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187万元等。
住房保障支出12682.5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122.15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3804.65万元,完成预算的95.02%,增长20.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农村危房改造、旧城物业管理、廉租住房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等。
公共安全支出59598.4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3910.5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6350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0.51%,增长9.62%。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网络运行及维护、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农村地区图像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2200万元等。
城乡社区支出256563.7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75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5683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7%,增长61.34%。主要用于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长兴海洋基地水利工程一期建设35000万元、宝岛路新建工程20000万元等公益性项目支出81670万元,以及基本建设及还本付息115026.47万元、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市政道路维修养护、景观廊道建设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基本建设及还本付息支出82857.47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16184.4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3421.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3960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54%,增长5.76%。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经费23170万元、客轮公司运营补贴6132.6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000万元,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客轮公司运营补贴增加1097.60万元(冲减历年暂付),以及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585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365.2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5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08815.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增长2.03%。主要用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89000万元、“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16000万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资金”2000万元等经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904.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0%,增长24.21%。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5692.62万元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5192.6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2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1.91%,下降21.41%。主要用于土地规划管理事务、海洋保护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气象装备保障维护等一次性经费支出低于上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33.5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42.6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46276.19万元,完成预算的90.15%,增长4.42%。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
国防支出926.7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增长45.87%。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防动员指挥所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化项目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国防动员指挥所建设、信息化项目等经费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8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2%,增长72.07%。主要用于粮油公司政策性补贴、秋粮收购补贴、县级储备粮利息补贴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政策性补贴隔年清算,相应增加2015年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4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安排用于市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利息支出。
其他支出93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31%,增长34.49%。主要用于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国防教育基地配套工程300万元,以及信息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私房落政经费、房屋维修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部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经费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
2015年年初按照《预算法》安排的县本级预备费30000万元,主要用于“1+6”社区治理村居转移支付11696.4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3463.17万元、新城四馆相关管理运行费用2537.98万元、堡镇医院和庙镇医院托底保障1080万元、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污水纳管资金1039万元、2015年退役士兵资助就业一次性补助836.50万元、土地流转费增支774.80万元、调整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标准增支711.05万元、青草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纳管补贴679万元、管道气政策性亏损补贴500万元等经费支出;
动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2.62万元,安排用于乡镇稳定就业社保费补贴。
(3)县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县对乡镇转移支付23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加强乡镇的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补偿、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社区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均衡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99746.59万元,为预算的135.45%(主要是市县财力结算晚于本县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执行数较预算数明显增加),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318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558.79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000万元[2];加上上年结转157021.44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收入总计556768.0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02397.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其中:调出资金88961.24万元(包括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5项基金结转71374.24万元[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2014年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17587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1012.66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0000万元、补助乡镇级基金支出12423.45万元。
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154370.68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本年收入187475.59万元(其中市级收入41873.64万元),为预算的163.86%,加上政府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转43569.03万元,可用总额为241044.62万元;支出16082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年末结转为80224.45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1660.1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00361.89万元,以及土地储备10000万元等经费支出。
其中:保障性安居资金本年收入2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2010.35万元,可用总额14010.35万元;支出140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6.65%;年末结转为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本年收入22267.83万元,为预算的74.23%,加上上年结转27469.91万元,可用总额为49737.74万元;支出2315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6.06%;调出资金8460万元;年末结转18126.6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排水、燃气、教育等公共设施经费支出。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预算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本年收入49.39万元,为预算的123.54%,加上上年结转151.81万元,可用总额为201.20万元;支出1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4%;调出资金110万元;年末结转78.51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生产性专用设备购置补贴、散装水泥(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抽检费等经费支出。
(4)彩票公益金收支预算
彩票公益金本年收入824.5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253.83万元),为预算的134.44%,加上上年结转1356.97万元,可用总额为2181.52万元;支出57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3.35%;调出资金583万元;年末结转1019.9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重度失智(能)困难老人护理用品配送、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维等经费支出。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支预算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本年收入1945.5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1945.50万元),为预算的129.70%,加上上年结转22.44万元,可用总额1967.94万元;支出1279.18万元,完成预算的85.28%;年末结转688.7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涉案车辆牵引费和停车费等经费支出。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支预算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本年收入996万元,为预算的99.60%,上年结转为零,可用总额996万元;年末结转996万元。
(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支预算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本年收入2420万元,为预算的134.44%;加上上年结转8158万元,可用总额10578万元;调出资金6141万元;年末结转4437万元。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预算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本年收入60226.6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60226.66万元),为预算的261.86%;加上上年结转2069.73万元,可用总额62296.39万元;支出152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76.07%;年末结转47082.6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乡镇级基金支出12423.45万元、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经费700万元、江口副业场外侧海塘达标前期清障费557.25万元等经费支出。
(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预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本年收入1268.65万元,为预算的132.63%,加上上年结转2847.18万元,可用总额4115.83万元;支出121.60万元,完成预算的73.70%;调出资金2291万元;年末结转1703.23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技术开发、节能宣传、材料产品质量抽检等经费支出。
(10)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
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本年收入2259.1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2259.16万元),为预算的125.51%,上年结转为零;可用总额2259.16万元;支出2259.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1%;收支平衡。主要用于三峡移民后期扶持经费支出。
(11)政府住房基金收支预算
政府住房基金本年收入13.26万元,为预算的395.82%,加上上年结转2.13万元,可用总额15.39万元;调出资金2万元;年末结转13.39万元。
(12)政府置换专项债务转贷资金收支预算
政府置换专项债务转贷资金本年收入110000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务转贷资金10000万元,合计12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可用总额11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末结转为零。主要用于置换陈家镇公司专项债务110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我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的县属国有企业(集团)增加至49户,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增加至19户,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015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2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23%。其中,县旅投公司上缴26万元(收缴比例仍为5%,主要是2015年调整企业分类,旅投公司由投资服务类转为功能类,按照功能类收缴比例上缴),县土发公司上缴22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5%),县工业园区上缴86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10%),县资产经营公司上缴89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1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8.2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下降36.21%,主要用于补充上述4户企业的资本公积;调出资金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总体上,2015年本县预算执行良好,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支出需求刚性快速增长矛盾突出,一些财政支出政策碎片化,制度设计不科学,加剧了财政中长期压力;二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陆续出台,传统思维、习惯做法与改革新要求产生碰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三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不足,影响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等。对此,我们将结合推进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崇明生态岛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2016年本县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实现崇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1.突出民生保障与改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一是继续支持稳定就业。围绕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大对实体型企业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做强海洋装备、旅游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建立完善崇明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支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稳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体系。支持健全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公共廉租住房建设、旧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三是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支持推进以生态教育为区域发展特色的教育综合改革。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支持“足球县”创建,加大文化资源配送力度,鼓励具有崇明特色的精品创作,推动新广电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
2.突出生态建设与维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聚焦支持力度。支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水源保护,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水系疏通。加大对水气土清洁行动计划、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利用效率“双控”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继续支持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二是推进有利于生态岛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结合更好地发挥崇明作为长三角区域节点城市功能,支持启动轨道交通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崇明大道建设前期工作。结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和环境治理投入保障机制,为乡村旅游发展创造空间基础。支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支持加快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3.突出改革与创新,聚焦财政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一是支持推进多旅融合,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分类推进重点旅游功能区发展,加快推进景观廊道建设、生态绿道建设,推动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有利于城乡居民增收的财政政策,推进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崇明服务业发展能级。二是支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围绕“生态+科技”主线,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公共配套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机制,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海洋产业优化升级。三是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促进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鼓励和规范土地流转,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为将崇明打造成上海优质农副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夯实基础。整合统筹支农惠农资金,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进一步支持高效农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4.突出创新社会治理,增强财政支撑能力。一是重点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按照“厘清责任、明确分工,保证重点、补足短板,以奖代补、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强化乡镇、部门责任主体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二是支持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梳理县与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资金,合理安排村居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均衡配置公共资源。支持推进城乡综合管理大联动,强化拆违管理。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构建新型政社关系。三是支持增强城镇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聚焦支持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隐患排查,提升减灾防灾能力,推进平安崇明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服务,确保城镇安全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2016年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影响,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和支出预算编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本县县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593800万元,比2015年(下同)增长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4319.09万元;调入资金6106.19万元;全县可以安排使用的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总计1484225.28万元,下降17.43%,主要是2016年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按规定列调整预算,以及2015年5项基金一次性转列一般公共预算71374.24万元等。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1484225.28万元,下降17.43%。一是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1134225.28万元,下降21.65%。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057878.34万元,下降17.60%;上解支出76346.94万元,增长222.67%(主要是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上解支出等)。二是乡镇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35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法》,县本级预算由崇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县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的主要考虑
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800万元,增长8%以上,增加43999.12万元,主要是考虑到招商引资收入增长较快等因素,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全县经济增长高一个百分点。其中:
税收收入增长7.52%,主要考虑:招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加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00万元;以及2015年底税收结转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000万元等。
非税收入增长13.80%,主要考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级调库)增加3000万元等。
县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5938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增值税175929万元,增长6.27%;
营业税199550万元,增长10.09%;
企业所得税64764万元,增长9.33%;
个人所得税48565万元,增长2.56%;
城市维护建设税15145万元,增长10.44%;
房产税7500万元,增长4.76%;
印花税5772万元,下降1.52%;
城镇土地使用税755万元,下降0.55%;
土地增值税7000万元,增长2.44%;
车船税2900万元,下降1.64%;
耕地占用税1900万元,增长30.81%;
契税15800万元,增长3.21%;
非税收入48220万元,增长13.80%。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的主要考虑
按照《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和市转移支付政策等,2016年上级补助收入884319.09万元,减少43808.83万元,下降4.72%。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05604.28万元,减少580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市对本县公共财政转移支付752188.62万元,增加33116.95万元,增长4.61%;专项补助23462.78万元,减少22529.05万元,主要是中央市级专项资金减少;其他补助3063.41万元,减少53816.73万元,主要是2015年包含市级一次性补助30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一次性返还8745.55万元等。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预算编制时,上级财政部门已下达的2016年中央市级专项资金较上年执行数减少,市财政尚未核定2016年本县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规模。预算执行中,待中央市级专项资金下达到位以及市财政核定本县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规模后,将按规定程序调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3)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的主要安排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057878.34万元,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教育支出156296.1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37195.56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93491.66万元,占预算的18.29%,比上年(下同)下降5.15%。主要用于“教育内涵发展”建设5700万元,新建上海实验学校东滩附属学校4776万元,新建新城6号地块初中4000万元,新开办学校及大修学校设备购置3995万元,信息化项目2336万元,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作业本、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免费午餐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将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历年结转一次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支出22366.35万元等。
科学技术支出30222.72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6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30228.72万元,占预算的2.86%,增长20.78%。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5000万元,以及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科技启明星人才计划、科技载体建设、科普经费、政务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科技创新引导资金” 增加5000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92650.1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50442.1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43092.24万元,占预算的13.53%,下降7.25%。主要用于公益林土地流转费18300万元、公益林养护费13207万元、“美丽乡村”建设9000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8785万元、公益林建设配套资金8108万元,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小河道养护、城镇管网设施养护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生态农业扶持资金4800万元属于一次性项目,以及2016年“1+6”社区治理村居转移支付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15.3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54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2869.39万元,占预算的1.22%,增长3.40%。主要用于马拉松比赛、文化资源配送、全民健身经费、群众体育活动、文化展览宣传、新广电中心专用设备购置、新城文化三馆经费、社区文体团队扶持等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24.78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997.87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47122.65万元,占预算的13.91%,下降1.42%。主要用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0000万元、“万千百人”就业项目支出27793.72万元,以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优抚、救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补贴调整为市级承担,相应减少2016年度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252.4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17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89169.44万元,占预算的8.43%,下降30.32%。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专项补贴16332.76万元、计划生育奖扶资金14846万元、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预防保健、城乡医疗救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级统筹,县财政次年上解支出,相应减少2016年度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7379.31万元,占预算的3.53%,增长1.42%。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5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等环境监测与监察事务、环境评价技术评估、水气土清洁行动计划、环境保护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生态网络评估及运行和监测等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5591.5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1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5602.50万元,占预算的1.47%,增长13.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农村危房改造、旧城物业管理、廉租住房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等。
公共安全支出62056.3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55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62911.39万元,占预算的5.95%,下降0.94%。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网络运行及维护、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包含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农村地区图像监控系统工程二期项目2200万元等。
城乡社区支出34481.68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1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34591.68万元,占预算的3.27%,下降86.53%。主要用于基本建设还本付息4000万元、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包含市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支出81670万元,以及2016年减少安排基本建设及还本付息支出111026.47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19226.1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317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42396.16万元,占预算的4.01%,增长7.05%。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经费23170万元、客轮公司运营补贴10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000万元,以及崇明交通规划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划转崇明,相应增加客轮公司运营补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632.37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74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13606.37万元,占预算的10.74%,增长4.40%。主要用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89000万元、“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16000万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资金”2000万元等经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764.58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7784.58万元,占预算的2.63%,下降0.43%。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5692.62万元等经费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79.74万元,占预算的0.10%,下降4.06%。主要用于土地规划管理事务、海洋保护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气象服务等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00.23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26.9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52927.13万元,占预算的5 %,增长14.37%。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部门属地化管理,增加安排支出6767.62万元。
国防支出767.47万元,占预算的0.07%,下降17.18%。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包含国防动员指挥所建设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00万元,占预算的0.17%,增长0.89%。主要用于粮油公司政策性补贴、秋粮收购补贴、县级储备粮利息补贴等经费支出。
预备费30000万元,按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3%安排,占预算的2.83%。
其他支出21057.91万元,占预算的1.99%,增长126.11%。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规划编制、私房落政、房屋维修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为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我县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统计汇总,2016年县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6684.5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3.0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64.64万元,增长18.54%,主要是执行黄标车限行报废等规定,增加安排公务用车更新经费;公务接待费1739.86万元,下降22.33%。
按照新《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需要说明的是:
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县本级预算草案在县人代会批准前,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了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本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28880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8000万元、上年基金结转1543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1125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7746.69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1200.04万元,调出资金5903.19万元,补助乡镇级基金支出10643.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转153503.99万元。其中:
县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3000万元,下降29.26%;
县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3000万元,下降35.95%,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
本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年度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和决算按规定程序报县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我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的县属国有企业(集团)45户(户数较上年减少主要是统计口径调整,二级以下企业不再单列),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增加至26户,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基本再提高5个百分点。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79万元,增长204.48%(主要是县工业园区出让子公司股权后,投资收益上缴增加)。其中,县旅投公司上缴88万元、县土发公司上缴14万元(收缴比例均上调为10%);县工业园区上缴419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15%);县资产经营公司上缴141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20%);县农投公司上缴3万元、县自来水公司上缴4万元、风瀛洲公司上缴10万元(收缴比例仍为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79万元,增长204.48%,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6万元,增长207.10%,主要用于补充上述7户企业的资本公积;调出资金203万元,增长198.53%。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三、认真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机制。按照规定,将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和收益上缴比例。二是推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加强预算编制管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预下达项目支出控制数,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区分轻重缓急申报预算,加大项目评审和综合平衡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调整,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因政策性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时限集中申报,新增支出需求一般通过部门待分配预算、预备费、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健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对部分启动晚、执行率低的项目,适当调减当年项目预算,并相应核减下年度部门项目经费预算,为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三是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财政支出执行。厉行节约,持续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盘活清理财政专户资金和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统筹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集中支持民生保障和生态岛建设运维支出。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增加对政府投融资项目、跨年度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稳步推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二)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研究建立新一轮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与园区结算体制。提前研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等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探索将部分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纳入园区事权,充分发挥园区结算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二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研究、科学预判,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规划,特别是增支政策出台,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重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总量控制,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作用。三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改革。在既有预算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和比例。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坚决防止花钱购买服务与养人办事“两头占”。四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根据企业所处生命周期给予针对性扶持,重点提升产业层级。注重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结合股权投资、引导资金等方式,增强政策的组合效应。
(三)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推进财政监管机制改革
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参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编制决算报告,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将试编范围延伸扩大到所有乡镇,为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二是深化以透明预算为重点的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着力提高财政政策信息透明度,深化绩效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监督结果。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政监督体系。推行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监督检查,健全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项目和不同情况的必查、轮查和抽查机制,注重多方联合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进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预算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崇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的总目标,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生态建设品质,培育生态岛建设的“造血机制”,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和“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规划目标任务,做出新贡献!
[1] 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0000万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0000万元,主要用于长兴海洋装备基地水利工程一期35000万元、新城公司公益性建设项目35000万元等公益性项目;以及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0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建投公司一般债务120225万元、水务建设管理公司一般债务17370万元等。
[2] 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000万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安排用于土地储备;以及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0000万元,安排用于置换陈家镇公司专项债务。
[3] 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5项基金结转71374.24万元,包括:教育资金22366.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8611.9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597.14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6284.5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3514.32万元。2015年起,5项转列项目不再列示于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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