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07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1.22万元,占100%。
二、关于崇明县2014年人民检察院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19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85万元,占73%;项目支出994.36万元,占23%;动用历年项目经费结余127.11万元,占4%。
三、关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7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3076.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4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4万元。
“项目支出”994.36万元,主要用于:视频会议改造、手机听证系统、网络密码设备、档案数字化、分级保护、扫描打印系统等项目。
四、关于崇明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113.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244.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辅助文职、勤杂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养老金等。
2.商品服务支出297.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和日常运行的必须性等。
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470.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42.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网络配套设施等。
五、关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52.53万元,比预算节约55.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46.85万元,比预算节约5.47万元,其中:更新特种车辆壹辆,财政资金18万元,自筹资金6.92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9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日常维修、保险等开支,特种车辆的日常运营支出从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中列支。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5.68万元,比预算节约44.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市检院指定接待和有关单位等280人次。
六、关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执行150万元。
七、关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车辆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