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崇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得到国家法律认可的社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人员编制为7人,实有人数为7人。
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是县残联所属的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实行事业管理,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数为9人。其主要职责是: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个体开业;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崇明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崇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崇明县残疾人劳动所决算。
纳入崇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崇明县残疾人联合会 |
本部 |
2 |
崇明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
下属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