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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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2-11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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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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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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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6日在崇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崇明县财政局局长杨士章

各位代表:

    我受崇明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崇明县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县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合理开发资源和保护环境、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入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突出服务和保障效能,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了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2008年预算安排情况
  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本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3248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收入207300万元,市级分享收入117500万元。县级收入加上市体制返还及补助收入,减去上解支出、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分成支出后,2008年县本级财力为 384232.98万元,全部用于安排当年预算支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着市对区县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部分收支政策调整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正常需要,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由于市转移支付政策变化,地方财政收入的口径发生变化,今后的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即为县级收入,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2185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加上市体制返还及补助收入,减去上解支出、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分成支出后,2008年县本级可支配财力为414352.26万元,支出预算为414352.2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根据年度地方收入执行趋势,经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相应调增县级财政支出30119.28万元。

  (二)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本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973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6%,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8.67%。
  2008年本县财政总预算支出为605497.16万元,在安排中央专款支出3604.44万元、市拨专款支出28803.18万元、乡镇级财政支出157502.78万元后,县级财政支出为415586.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执行的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98.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123.26万元;教育支出60127.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14.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2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61.7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605.41万元;环境保护支出2455.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253.2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729.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43.50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23039.63万元;其他支出13004.50万元。

  (三)2008年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08年县级财政收入219734.50万元,加上市体制返还及专项补助收入405835.49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0075.61万元、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分成支出157500万元后,县本级财政财力为447994.38万元。列支中央和市专项补助支出32407.62万元后,县本级预算实际可支配财力为415586.76万元。与本级财政支出415586.76万元相抵,收支平衡。

  (四)2008年土地出让收支情况
  2008年本县土地出让收入197958.03万元,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结余19847.50万元,合计土地出让收入可用总额为217805.53万元;土地出让支出预算安排190372.53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7606.4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948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008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566.05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767万元、廉租住房支出5062万元、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33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7433万元。
  以上2008年财政收支执行数是根据年内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地方财政决算编审完成后会出现部分变动,变动情况将另行报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定。

  (五)2008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08年,本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大力扶持重点行业,虽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经济运行仍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经济的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夯实了基础,呈现出财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明显增长的局面,全年本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为18.67%。主要县级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9231万元,营业税125945万元,企业所得税27251万元,个人所得税1476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42万元,房产税3796万元,契税7877万元,其他各税7617万元,非税收入7714万元。

  2.重点安排民生资金。突出关注民生问题,积极筹集资金,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2008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07年增加1939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65岁以上老年农民养老金7453万元、农民最低生活保障5364万元、城乡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840万元、安排农保基金补贴1850万元、农保已退休人员增加补贴1985万元、60-64岁未参加农保人员增加补贴1428万元、农村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最低保障432万元、在乡复员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684万元、万人及千百人项目人员工资7092万元、促进跨区域就业补贴1197万元。2008年土地流转费补贴由年终一次性拨付改为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拨付,拨付土地流转费补贴6677万元;发放农民粮食直补资金6871万元,油价补贴6546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91万元,种植蔬菜补贴320万元,化肥、农药补贴1285万元,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320万元,两麦供种补贴1178万元,总计补贴资金比上年增加8348万元;安排农业保险资金1737万元;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由2007年人均55 元提高到95元;安排计划生育补贴2468万元。

  3.加大“三农”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修订村级转移支付方案,增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730万元;市政道路建设经费10113万元;村村通公交道路及桥梁改造建设经费1009万元;农村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经费1586万元;2007年乡村公路及危桥改造资金2971万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8.98万亩,投入项目资金10128万元,土地治理53130亩;落实中央、市、县及农民自筹农机具资金4127万元,加强农业物质装备,推进本县农业机械化进程。

  4.推进社会教科文卫等事业发展。一是加大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2008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比2007年增加24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预防经费3106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经费441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贴资金8700万元, 2007年、2008年4所县级医院药品加成率降低和诊查费减免补贴350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门诊诊疗费减免补贴350万元,标准化卫生室建设374万元,院前急救分站建设655万元。二是加大对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县本级教育支出增长高于地方经常性财力增长,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有所增长,小学、初中生均年增加600元,投入幼儿园达标建设1000万元;环崇明国际公路自行车赛300万元、各类运动会经费114万元、市县体育实事工程经费218万元。另外,长兴前卫社区定额补贴400万元。

  5.实施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村级转移支付办法。完善对村(居)委会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村(居)委会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实现村(居)委会基本运转保障全覆盖,切实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化生态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扩大“乡财县管”试点范围。为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在2007年对三星镇、庙镇、港沿镇、中兴镇、向化镇等五个乡镇实施“乡财县管”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起扩大“乡财县管”试点乡镇范围,增加新河镇、竖新镇、陈家镇、绿华镇、新村乡等五个试点乡镇,进一步推进本县“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工作,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化解乡镇债务风险。三是规范工资外发放,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直接支付平台。2008年起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外收入发放,实行统一发放项目、统一总量调控、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平台发放,纳入常态化管理。对本县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25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13058人的工资全部纳入财政支付发放平台。实现全额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及改革性津贴补贴财政直拨全覆盖。四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2008年将县级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按比例返还”等收支挂钩办法,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全额缴入国库,部门和单位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和事业发展支出,由财政通过部门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全县所有非税收入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的票据管理改革和缴款形式的改革,102家执收单位、9家执收点实行了“收缴分离”,建立了规范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二、2009年预算草案

  2009年本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全面完整以及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重点支出力度,增加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理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以及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如下:

  (一) 2009年收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关于一级政府实行一级预算的规定,2009年本县收入预算按县级财政收入口径编制,原市级分享收入列入市拨转移支付项目。
  2009年本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3290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6%。

  (二)2009年县级财力情况
  2009年县级财政收入232900万元,加上市体制返还以及补助收入100062.20万元,转移支付281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0075.61万元、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分成支出177500万元后,预计2009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为416386.59万元。

  (三)2009年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2009年崇明县总预算按县本级预算和乡镇级预算汇编而成。由于乡镇级预算的批准时间未能与崇明县总预算批准时间衔接,2009年崇明县总预算中乡镇级预算暂由县财政根据乡镇财政收支预测代编。其中,县本级预算草案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此外,中央专款、市拨专款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视下达情况列入县总预算支出。

  根据县级财力和乡镇财政收支预测数,2009年度全县财政支出预算安排593886.59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预算安排416386.59万元;乡镇财政当年税收分成预计安排乡镇级支出177500万元。县本级预算和乡镇级预算各自实现收支平衡。

  县本级支出预算416386.59万元安排的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29517.80万元,占预算的7.09%,比上年下降1.04%。其中,人大事务470.22万元,政协事务552.27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642.61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809.10万元,统计信息事务791.56万元,财政事务1529.32万元,税收事务5240.30万元,审计事务507.69万元,人力资源事务862.94万元,纪检监察事务414.13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3671.74万元,商贸事务1467.65万元,知识产权事务26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605.68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864.94万元,国土资源事务573.17万元,地震事务36万元,气象事务111.45万元,宗教事务20万元,港澳台侨事务55万元,档案事务413.10万元,共产党事务3139.99万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179.7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533.18万元。

  2.国防支出312.85万元,占预算的0.08%。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7402.15万元,占预算的6.58%,比上年增长9.07%。其中,武装警察支出1641.68万元,公安支出19670.30万元,国家安全支出395.65万元,检察支出1882.28万元,法院支出2994.03万元,司法支出818.21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62003.56万元,占预算的14.89%,比上年增长3.12%。其中,教育管理事务374.51万元,普通教育54151.58万元,职业教育3245.42万元,成人教育109.08万元,广播电视教育155.21万元,特殊教育1148.98万元,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1865.0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953.7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904.41万元,占预算的0.46%,比上年增长11.08%。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833.84万元,基础研究96.83万元,社会科学0.30万元,科学技术普及465.88万元,其他科学支出507.56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250.8万元,占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3.97%。其中,文化1834.36万元,文物263.89万元,体育979.18万元,广播电影电视1173.3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2276.63万元,占预算的14.96%,比上年增长4.03%。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819.06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836.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594.20万元,就业补助15670.71万元,抚恤2941.31万元,退役安置667.85万元,社会福利667.22万元,残疾人事业512.67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391.14万元,其他城镇社会救济631.64万元,其他农村社会救济1779.43万元,红十字事业216.8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585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安排43546.53万元,占预算的10.46%,比上年下降4.51%。主要是2008年支出中含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县级医院药品加成率降低及诊查费减免补贴3500万元,2009年预算部门未申报。其中,医疗卫生管理事务602.40万元,医疗服务4536.0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11412.24万元,医疗保障12157.54万元,疾病预防控制1218.79万元,卫生监督469.89万元,妇幼保健578.17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73.0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2098.41万元。

  9.环境保护支出安排3021.93万元,占预算的0.73%,比上年增长23.07%。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31.64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651.32万元,污染防治740万元,自然生态保护76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32.97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37362.40万元,占预算的8.97%,比上年增长23.50%。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92.97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59.1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9015万元,城乡社区住宅229.3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546.7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9.1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9916.70万元,占预算的4.78%,比上年增长6.34%。其中,农业13273.52万元,林业624.91万元,水利5268.2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75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629.40万元,占预算的0.39%,比上年下降0.86%。其中,公路水路运输410.91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218.49万元。

  13.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08763.52万元,占预算的26.12%,比上年下降10.14%。其中,制造业61.86万元,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302.72万元,安全生产监管599.17万元,国有资产监管399.77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5400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事务884.77万元,占预算的0.21%。

  15.其他支出安排13593.14万元,占预算的3.26%,比上年增长4.53%。其中,预备费400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498.72万元,其他支出6094.42万元。

三、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

  为确保完成2009年的各项预算任务,切实提高财政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财政工作面临的挑战。从经济形势看,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正在继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对本县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加重。经济运行中挑战与机遇并存,经济增速下滑风险加大。从财政形势看,经济因素以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等税制改革将使明年财政收入面临较大的增收压力,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又对财政支出提出更高要求,2009 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会更加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税基不够稳定。县级财政收入大部分来源于招商引资企业税收。

  二是支出责任越来越重。农场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后成立的两个新镇的各项支出需要全额保障;提高全市绿化覆盖率的13万亩林地需要每年安排土地流转费及养护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支出需求较大;乡镇财政托底保障支出压力长期存在。

  2009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组织收入
  一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壮大财源。对原享受政策扶持的项目进行梳理,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性企业、小型商贸企业以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等,一律严禁享受任何扶持政策;对符合本区域内产业功能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鼓励类项目予以财政扶持。在扶持方式上,将建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在研发、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促进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投入,通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贴息贴费、补贴投入、降低租金等方式予以扶持。同时增大担保基金盘子,扩大担保规模。进一步规范担保流程,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模式,探索信用担保、差额担保、统借统还机制,积极倡导融资服务平台,试点小额贷款投资公司,建立村镇银行,帮助中小企业灵活融资。二是积极争取市拨转移支付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以及东平、新海两镇的市级财力补贴,努力缩小与兄弟区的财力差异,使县级财力稳步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重点保障公共财政支出,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教、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二是重点保障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支农强农政策,科学安排和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切实保障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建设,加强大型建设项目的资金清算,盘活项目存量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综合效益。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乡财县管”工作。2009年力争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推行“乡财县管”工作。推动乡镇建章立制,通过“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以及控制和缩小债务等方式,推进乡镇财政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将政府性公司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性企业的管理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支出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做好“国库单一账户”、“公务卡消费”的准备工作。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步实现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要求,从制度上解决财政资金层层转拨、流经环节多、资金分散沉淀的问题,促使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用款,便于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和调度使用,对财政资金支付(包括小额支付通过公务卡)在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上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使资金运行过程更趋公开和透明。四是扩大工资直接支付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的工资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资外发放。五是进一步完善县与乡镇财政体制。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继续完善县与乡镇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托底保障范围和标准,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努力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六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出租的房屋由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管理,出租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由财政统筹安排。

  (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继续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把财政工作的重心向财政监督方面转移,进一步扩大和延伸财政监管的触角,围绕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目标,坚决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加强监督资源整合,针对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逐步完善预算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四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切实整顿和规范财经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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