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08-11-24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崇明县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08-11-24

各乡镇财经管理事务中心: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08]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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