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崇明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4-24 00:00

  • 索引号:

    SY342203078120250000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城管执〔202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日期:

    2025-04-24

为持续推进本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数字化,全面提升本区城管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积极响应城市管理现代化需求,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海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通过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强化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推动崇明城管执法队伍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目标

(一)突出需求导向,激发内生动力。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精准确定培训主题,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分层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培训课程。积极构建市局-区局-中队三级培训模式,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切实把握培训“方向盘”,确保培训方向不跑偏。进一步充实市级师资-区级师资-基层教员(实训教员)三级教培库资源,通过“培养一个小教员,带动一个执法队”,形成人人都是执法“小能手”的局面。

(二)突出创新导向,增强培训效果。以创新方式方法为驱动,聚焦基层执法培训需求,开设教学“微课堂”,拍摄执法“微视频”,制作专项执法“微手册”,促进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探索采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发符合崇明地域特色的优秀视频课件。开展“指导案例”撰写工作,指导中队完善案例编写并汇编成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三)突出实践导向,提升教育质量。以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为切入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例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促进执法工作高效开展。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化合作交流,外邀业务精通的专家到“城管大课堂”授课,内派优秀讲师“送课下基层”。将教育培训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通过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实施教学任务,多样开展城管村居学校教学活动,构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谐共建、互惠共赢的基层“全民管城”新格局。

三、培训内容

(一)区局层面

1.全员普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城管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第三季度,举办2期,集中培训3天,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12学分。

(3)培训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实战导向,围绕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遇到的疑难问题,设置党风廉政、专业知识、执法勤务、队伍管理等课程;开展队列训练、小组讨论等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笔试和体能测试。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2.中层干部培训

(1)培训对象: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执法中队)中层副职以上。

(2)培训时间:初定第一季度,集中培训3天,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12学分。

(3)培训内容:围绕“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锻造专业作风、涵养专业精神”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区城管执法系统中层干部的政治素养,培养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3.信息员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信息员。

(2)培训时间:初定第四季度,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熟悉宣传报道工作要求;掌握如何发现亮点新闻、撰写宣传稿件的方法。

(4)组织实施:由办公室统一组织。

4.法制员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法制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月1次,举办12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8学时24学分。

(3)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赋权清单事项、新修订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执法指南、文件、执法实务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5.全员法制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干部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10月-11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市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6.案例评析进中队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全体执法人员。

(2)培训时间:每个中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案件分析、案件办理技巧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7.行政案件庭审旁听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队长、法制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半年1次,举办2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4学分。

(3)培训内容:行政诉讼程序、行政答辩技巧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8.执法业务考试

(1)考试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干部队员。

(2)考试方式:笔试。

(3)考试安排:初定第三季度,举办1期。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9.特色法制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队长、法制员、业务骨干。

(2)培训时间:初定每季度1次,举办4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16学时8学分。

(3)培训形式:分别开设科室长讲堂、中队长讲堂、法制员讲堂。内容以执法实务、普法案例等为主。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10.勤务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城管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第二季度,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上海城管APP涉企行政执法取码检查;指挥监管模块下建筑垃圾交警联动、微信公众诉件,专项执法等模块;装饰装修违法行为协同处置平台、户外设施管执联动、12345诉件录入系统等。

(4)组织实施:由勤务指挥科统一组织。

11.人民建议征集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城管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第二季度,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人民建议征集信息收集、撰写。

(4)组织实施:由勤务指挥科统一组织。

12.执法监督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队长、监督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半年1次,举办2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4学分。

(3)培训内容: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5年城管执法系统监督工作方案解读、督察督办工作等。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13.监督员专题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监督员、区局各科室联络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半年1次,举办2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4学分。

(3)培训内容:执法监督APP模块应用、城管执法督察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异常案件监督等。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14.全区队列会操

(1)会操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执法人员。

(2)会操时间:初定第三季度。

(3)会操内容:队列基本动作、队容风貌等。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二)中队层面

1.科队业务学习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干部队员。

(2)培训时间:每月1次,全年共计12次,培训学时不少于12学时/人。

(3)培训内容:详见市局每月科队学习清单。

(4)培训要求:每月业务学习不少于40分钟。当月完成业务学习后,及时录入市局教育培训系统。

2.中队队列训练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执法人员。

(2)培训时间:每月2次,全年共计24次。

(3)培训内容:基本队列动作。

(4)培训要求:每次队列训练不少于20分钟。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教育培训效果。各基层中队要高度重视,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动城管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区局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结合中队实际,及时制定中队年度培训计划,科学合理选调人员参训,自觉形成良好学习风气,共同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精细化发展。

(二)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学时制度。区局要加强对培训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中队要紧盯年度学时学分任务,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有序安排培训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到统筹兼顾,并认真做好教育培训系统数据维护。

(三)严抓培训纪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中队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增强学员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保证学员严于律己,以优良的学风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区局对学员培训情况进行记实管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岗位调整等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培训与使用结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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