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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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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我局(委)邀请张振侯、吴广升、刘懿孟三名专家对《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认真研究专家提供的意见建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组成
我局共邀请了3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是:
1.张振侯,上海市恒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2.吴广升,中共崇明区委党校教研室副主任
3.刘懿孟,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法规处副处长
二、专家论证总体情况
(一)制定《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专家一致认为,本区制定《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很有必要。制定《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是崇明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城管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崇明区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要之举。对于推动“精细化”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的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有重要意义。
(二)《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的可行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涵盖了崇明城管执法精细化建设的4个方面10条举措。对精细化建设相关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城乡环境品质建设、城管数字化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等内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清晰指引城管执法部门全面推进精细化建设,实现本区城管执法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三)《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的科学性
专家认为,《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符合科学性要求。一是依法制定。《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城管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制定,明确了城管执法精细化建设的依据和目标。二是符合本区实际。《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区城管执法精细化建设的工作经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和将来发展方向制定,符合发展要求。三是充分听取意见,集聚各方智慧。《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等一系列程序而形成,内容经过反复研究完善,体现了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相对人、第三方组织等各方的意愿与智慧。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吴广升专家
主要意见:1、基本原则第二条,“战略性布局”建议删除,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观念的表述中已经删除“战略性布局”;2、建议将基本原则第三条“法治手段”改为“法治方式”;3、重点加强对新开发小区的普法宣传。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删除“战略性布局”的表述,已将“法治手段”改为“法治方式”,已在“全面推进违建治理”部分增加普法宣传内容。
(二)张振侯专家
主要意见:进一步明确专项执法具体工作任务。
采纳情况:不采纳,明确到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具体事项过多不宜列举,二是计划篇幅有限,后续会有专项执法配套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执法内容。
(三)刘懿孟专家
主要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应当增加党的领导相关内容。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对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增加党的领导相关内容。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