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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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342203078120210000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城管执〔2021〕26号

  • 成文日期:

    2021-08-23

  • 发布日期:

    2021-08-2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相关乡镇城管执法中队:

根据沪精细化办[2021]12号文有关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为改善部分乡镇行政区调整、行政建制撤制合并后出现的设施配置管养缺失、市容 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破撤制镇区域管理瓶颈,补齐城市精细化管理短板,进一步优化本区市容环境,将市容管理的触角延伸至每个角落,让更多的市民生活在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宜居环境中,现结合崇明实际,决定开展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努力实现“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美好愿景,通过加强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市容环境,补短板锻长板,努力实现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街面环境有序、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良好的生态崇明新面貌,从而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范围

撤制镇又称非建制镇,现为镇管社区区域,涉及陈家镇(原裕安镇)、港沿镇(原合兴)、堡镇(原五滧)、竖新镇(原竖河)、新河镇(原新民)、建设镇(原大同)、城桥镇(原侯家镇)、港西镇(原港东)、庙镇(原合作或江口)、三星镇(原海桥)10个镇。

三、治理标准

根据《城市容貌规范》要求,在城管执法权限内,撤制镇市容环境治理标准为无暴露垃圾、无立面污损、无违法建筑、无乱占道、无乱悬挂或乱设标语等。(详见附件1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撤制镇区域内环境要保持干净、 整洁,无卫生死角。加强管执联动,从源头打击垃圾偷乱倒行为,依法查处镇域结合部、河道、桥洞和闲置地等环境薄弱区域内堆放垃圾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立面治理。撤制镇区域沿街一侧外立面要保持整洁、安全,无污损。严格执行《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加强户外广告、户外设置治理,利用“监管对象APP”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空调外机、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户外设施、破墙开门、开窗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消除市容乱象。撤制镇街面秩序要保持有序、规范,无违章。落实集中整治和日常固守相结合,依法查处占道堆物、占道设摊、占道亭棚、“五乱”等违法行为,做到乱堆乱放清干净,乱晾乱挂收干净,乱停乱摆理干净,乱涂乱画擦干净,乱搭乱建拆干净。

五、工作步骤

本次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从20217月起,至20236月结束,具体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阶段(20217-8月)

各中队联合属地市容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撤制镇市容环境调查排摸工作,摸清情况,分解任务,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每年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

2、先行先试阶段(20218月至202112月底)

先行开展部分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整治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全面推进阶段(20221月至20233月底)

开展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适时汇报整治成效,区局将对整治进度、实效等加强指导督查。

4、总结评估阶段(20234月至20236月底)

完成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整治收尾工作,验收各项既定工作任务,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对接。各中队要做好与属地市容管理部门对接工作,加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按照管理部门排出的“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表”,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执法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加强执法整治,形成威慑效应。各中队要结合季度主题执法行动,加大对撤制镇区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屡教不听、拒不整改的当事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同时,要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于破坏环境、危及公共安全等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执法威慑效应。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社会协同。各中队要充分利用“城管五进”工作平台、城管社区工作室平台、城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宣传,弘扬道德规范,广泛动员单位及个人参与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宣传“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 提升市民群众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加强指导督查,促进提质增效。各中队要以“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精准发力,补足短板,区局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现场指导督查,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按期完成,干出实绩。

(五)加强协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各中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有效利用各方资源,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形成齐抓共管、稳定长效的管理机制,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推进撤制镇区域市容环境治理工作长效管理,夯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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