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崇明区乡镇城管执法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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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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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3422030781202100008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城管执〔2021〕10号

  • 成文日期:

    2021-03-01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机动中队,各乡镇城管执法中队:

为全面总结评估2021年度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基层中队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聚焦“十四五”规划,围绕“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扣城市管理精细化主线,以强化考核措施为抓手,全力护航第十届中国花博会成功、有序举办,特制定本通知。

一、考核内容

涉及信息化建设、内务管理、信息报送、实效督察、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社会评价、执法办案、法制工作、执法实效、花博保障、网上勤务、勤务制度、信访维稳、基层党建、队伍管理等16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

二、考核形式

采取年度工作汇总总结、实地查勘、检查台账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三、考核成员

区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施易

副组长:王惠东、张鲁、徐传家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四、考核程序

1.各基层中队负责人汇报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区局考评小组对照绩效考核指标检查各项台账资料;

3.区局考评小组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评结果由考评工作办公室汇总,汇总后报局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2.根据考评得分排名划分考评等次。考评得分前五名为“优秀”等次,后三名为“一般”等次,其余为“良好”等次。

3.对年度考评“一般”的基层中队的负责同志视情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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