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崇明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01 00:00

  • 索引号:

    SY3422030781202100007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城管执〔2021〕9号

  • 成文日期:

    2021-03-01

  • 发布日期:

    2021-03-01

2021年是第十届中国花博会举办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亦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区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特制订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本次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更好更优发挥业务培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进一步推动街镇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培训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的原则,分类、分层、分项目、分批推进培训工作;着重通过法律知识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执法实务与技巧研讨、队列训练等多种培训方式,突出对新事项、新知识、新难点的培训,完成年度全员60学时24学分任务,不断加快提升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内容

1.全员集中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城管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10月,举办2期,每期集中培训3天,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12学分

3)培训内容:廉政警示教育、行政处罚法及新划转事项解读、非现场执法、新增执法事项执法程序、诉件处置技巧、社区(群众)工作技巧、网上办案及勤务系统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点、典型案例剖析等。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2.实践轮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中层后备干部。

2)培训时间:初定7-12月。

3)培训内容:以发扬优势、弥补不足为导向,在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提升和执法业务全面发展上下功夫,把基层一线、发展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青年干部的主阵地,增强岗位历练,提升素质和才能,培养具有足够本领,扛得起重活、打得了硬仗、经得住磨难的优秀青年干部队伍。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3.青干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优秀青年干部。

2)培训时间:初定6-10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2天,培训学时不少于16学时8学分。

3)培训内容:围绕党建时政专题、城管队伍建设、城管勤务实效、城管执法办案四个专题,组织开展小组头脑风暴、青年干部论坛、课题调研等实践活动。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4.党建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兼职党务工作者。

2)培训时间:初定6-8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1天,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4学分。

3)培训内容:围绕培育党建示范点这一目标,结合百年华诞,提升系统内兼职党务工作者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业务能力,夯实党建基础,探索形成“局党组-基层中队党支部-党员”工作架构,实现“管理组织化、运行制度化、阵地规范化、教育网络化、活动品牌化”,推动基层党建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把城管党建“平台”搭好,“软件”完善,“服务做实。

4组织实施:由政工科统一组织。

5.勤务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城管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第二季度,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分级分类模块、专项执法模块等。

4组织实施:由勤务指挥科统一组织。

6.信息员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信息员。

2)培训时间:初定10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政务信息报送。

4组织实施:由办公室统一组织。

7.法制培训

7.1法制员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法制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月1次,总课时不少于48学时。

(3)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新划转事项、新修订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执法指南、执法实务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7.2全员法制培训

(1)培训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职干部队员。

 (2)培训时间:初定10-11月,总课时不少于4学时。

 (3)培训内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市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7.3执法案例评析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队长、法制员及业务骨干。

2)培训时间:初定每两月1次,总课时不少于24学时。

(3)培训内容: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案件分析、案件办理技巧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7.4行政案件庭审旁听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队长、法制员。

2)培训时间:初定每半年1次,总课时不少于8学时。

(3)培训内容:行政诉讼程序、行政答辩技巧等。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7.5执法业务考试

1)考试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职干部队员。

2)考试方式:笔试。

3考试安排:初定10月至11月份。

4)组织实施:由法制科统一组织。

8.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
    (1)培训对象:
基层中队队长、内勤。

2)培训时间:初定6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本市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版块操作流程规范化培训及相关工作布置。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9.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题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队长、内勤。

2)培训时间:初定7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记录、储存设备规范化使用,记录、归档方法。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10.兼职督察员培训

1)培训对象:基层中队队长、副中队长及兼职督察员。

2)培训时间:初定9月,举办1期,集中培训半天,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2学分。

(3)培训内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管理规定及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制式服装着装及管理、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培训。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11.全区队列会操

1)会操对象:本区城管执法系统在岗城管队员。

2)会操时间:初定10月。
    (3)会操内容:队列基本动作、队容风貌等。

(4)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科统一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动员。各基层中队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执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执法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制定本中队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学什么、怎么训”。

(二)抓好培训管理。各基层中队要认真落实,抓好过程记录,做到有集中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各基层中队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积极做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及时更新岗位状态、职务职级等关键信息,按要求上报培训数据。细化培训考核指标,加强对培训参与度、学时学分完度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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