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2030780202000038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沪城管执〔2020〕35号
成文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三届进博会城管执法保障工作,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精神及沪城管执〔2020〕70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崇明实际,就长三角地区城管执法系统中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工作部署: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精细化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跨省、跨市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共同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让长三角地区城乡环境更优美,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第三届进博会圆满成功举办贡献城管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根据崇明区域位置、与外省市交通对接等情况,拟将与江苏省启东启隆镇、海门海永镇接壤区域及G40进出崇明道口确定为执法整治重点范围。
1.主要涉及乡镇为新海镇、新村乡、三星镇、庙镇、城桥镇(垦区部分)。
2.涉及G40高速道口乡镇为长兴镇、陈家镇、向化镇。
(二)重点内容
依据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整治四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城市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秩序的突出问题,共同维护长三角地区良好的城市环境面貌。
1.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运输和处置装修垃圾、拆房垃圾、建筑渣土、工程泥浆、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跨省、跨市偷乱倒建筑垃圾现象,避免土壤环境受到污染,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
2.依法从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跨省、跨市焚烧垃圾废弃物现象,避免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让长三角地区的天更蓝。
3.依法从严查处乱散发、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跨省、跨市制作和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黑工厂”“黑窝点”,从源头上消除“城市牛皮癣”。
4.依法从严查处无序设摊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省市毗邻接壤区域的违法占道设摊、兜售叫卖等现象,消除长三角地区执法监管“盲区”。
三、时间安排
从10月1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在长三角地区城管执法系统中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其中: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聚焦国庆节日和第三届进博会,重点开展非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省市毗邻接壤区域流动占道设摊、非法小广告执法整治,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秩序执法保障;
11月16日至12月15日,聚焦冬季空气污染防治,重点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执法整治,提升长三角地区空气环境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机动中队、各乡镇城管中队要结合各自工作和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制订执法整治具体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要加强调查排摸,建立问题点位数据库,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积极有序推进“问题清零”;要积极作为,主动跨前一步开展工作,合力治理解决跨省、跨市的城市环境秩序问题。
(二)加强执法协作。建立镇镇、区镇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合力打击跨省、跨市的流动性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者无隙可乘;建立跨省、跨市案件全程追溯工作机制,通过执法信息共享、案情线索告知移送、联合查办案件等形式,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过程打击,让违法者难逃法网。
(三)加强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源头管控行政措施;对偷乱倒建筑垃圾等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执法威慑效应。
(四)加强智能化监管。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视频巡查、智能报警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实时动态监管,提高主动发现问题、高效处置问题的能力,提升常态长效执法管控水平。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让科技助力执法办案,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届时总结此次长三角一体化、精细化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新机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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