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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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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崇府办发50号〔2017〕50号),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按照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局系统日常工作,承办局会务、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上报、公章管理、文书档案等工作;
3.负责局班子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局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5.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6.负责局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财务内审工作;
7.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以及行政处罚票据管理等工作;
8.负责城管执法信息装备、车辆装备、执法装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添置、维护与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勤务指挥科
1.负责制定并推进本县城管执法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
2.负责本县日常城管执法工作的指挥处置和公安联勤联动工作;
3.负责局系统各类信访投诉件以及投诉平台转来件的“一口式”受理、指派、督办并反馈工作;
4.负责本县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城管执法保障方案的实施;
5.负责城管执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
6.负责跨区域或重大案件执法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对管辖权有争议或不确定区域的可指定管辖;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科
1.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调研和执法实务研究;
2.负责局直属执法中队案件的审理和复核工作;
3.负责局直属中队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4.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乡镇执法中队执法办案工作;
5.负责本县城管执法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
1.负责本县城管执法队员日常行为规范的督察;
2.负责各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执法实效和市民满意度测评等社会评价体系的分析调研和整改评议;
3.负责局系统重大信访投诉以及12345市民热线等投诉平台转来疑难案件处置实效的跟踪监督工作;
4.负责各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实效监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工科
1.负责局系统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2.按照组织人事、社会宣传、统战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的要求,拟定工作计划,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
3.负责局纪检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4.负责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培训,了解队员思想状况、适时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5.负责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6.负责全县城管执法人员的统一招录、业务培训和轮岗交流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